第280章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(1/2)
第280章世上有朵美丽的
临近早秋,北方的太阳都变得和煦起来。
米黄的稿纸在阳光下泛着近乎冷峻的光晕,其上是笔锋清俊的湛蓝色字体。
小说的名字,《芳华》二字出现在老人漆黑浑浊的眼中。
“芳华”
魏巍郑重的视线接着向下扫去,看到了来自作者本人的寄语:
世上有朵美丽的,那是青春吐芳华。
“这不是李谷一《绒》里的歌词吗用得还挺巧妙,呵呵。”
他轻笑一声,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涌现李谷一同志那清亮中带着深深感情的歌声,这首歌这几年可是火遍大江南北。
“哗啦”
翻动书页。
他终于看到小说的正文,就立刻如沙漠中的旅人看到水源一般,如饥似渴的阅读。
整个人都沉入其中。
故事的开始时间非常近,在一九七四年。
这一年,魏巍记得很清楚,因为f四下课。
这一年,还是上山下乡的高潮点,动员人数高达百万。
果不其然,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出生在北京城盘根错节的胡同角落里。
程路自幼丧父,和母亲相依为命,身体不好,家境也较为贫寒,性格温顺,可以说有些弱气懦弱。
1974年,才刚从高中毕业。
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,还是入伍参军保卫祖国。
这是所有刚从学校的象牙高塔中走出的少年们,需要面临的,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。
这次选择足以影响他们一生的命运。
年轻人们都为此很是为难。
无论是下乡,还是参军,其实都不是好事。
下乡到一个人生地不熟,地处偏远落后的村子干农活
每天有做不完的事,赚不够的公分,挖不完的水渠,修不完的大坝,吃饱饭都成问题。
还是参军到边境,保家卫国
战争可没过去多少年,再者国际局势恶化,局部战役随时可能打响。
程路选择的是参军,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则选择下乡。
二人是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。
女孩自然是希望程路不要冒险,和自己一起去下乡,这样就有机会分配到一个地方,几遍概率很小。
不过程路还是拒绝了,因为参军有工资,下乡能维持温饱就不错了。
两人因此冷言冷语的吵了一架,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说话。
家中母亲知道的时候,申请表已经交了上去,这件事无法更改了。
入伍的这一天,来得很快。
这天,程路换上了不太合身的军装,宽松袖口,空空荡荡的上身,以及需要将皮带栓卡到最后一格才能勒紧的裤腰带。
看起来是真的有些滑稽。
出门前,母亲拉住程路,说要去全聚德买只烤鸭给他在路上吃,让他一定先别急着上车,在站台上等自己回来。
程路说好,出门前,他看了眼东厢房的房门敞开着,却空无一人。
玻璃印窗户被窗帘遮住,看不清其中的景象。
没看到那人,他本想等待。
可四合院门口传来一声呼唤声,附近参军的人在催促,他只好咬着牙脚步急促的离开了。
这时窗户砰的一声被推开,一个扎着两个麻辫的女孩探出身子来。
另一边。
母亲在去买烤鸭的路上碰到了不少送行的队伍,腰鼓队,人群耽误了不少时间,等她焦急的抵达烤鸭店时,时间已经不多了。
身上的钱也不多,全部掉也只够买半只。
可店员同志还不卖。
母亲顿时眼红了,她好说歹说,就差跪下来求人了,对方这才捏着鼻子答应了。
或许是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,等到了火车站的时候,送行的人群将站台淹没,火车都快要出发了。
她揣着热乎的烤鸭,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人群中到处寻找儿子的身影,急得眼眶通红,眼泪直打转。
不过或许是母子之间的心灵感应。
一转头,她就看到了程路穿着不合身的军装站在不远处,看着自己满脸是汗的笑着。
母亲自是压抑不住的一阵埋怨和哽咽,将黄棕色油纸包裹的烤鸭塞给儿子,说对不起,钱只够买半只。
很快火车要出发了。
程路急忙抱着烤鸭,踏上火车。
一声深邃嘹亮的火车呜呜声响起。
火车发动。
送行的人潮涌动,朝着火车的方向跑动。
程路低着头翻看烤鸭,嘴馋的咬了口。
就在这时,身侧的同学急忙推他,“程路!你妈在喊你,快回头!”
他浑身一颤,连忙看去,那个削瘦温柔的半边身影被火车远远甩在身后。
……
看到这里,文字中流露出的母子之间真挚的感情尤为打动魏巍的心,特别是看到这一章末尾的母亲追车,主人公却因为母亲买的烤鸭,而擦肩而过。
“文字流畅自然,感情真挚动人,细腻入微。”
老人家揉了揉酸涩红润的眼眶,轻声呢喃道。
年纪大了,他看不得这样的文字了。
不过从这一章结合作品名称,魏巍大致感觉出,这可能不是一部传统的军旅作品。
“青春吗”
魏巍看了眼窗外的阳光,绿树,卉与老旧的城市,眼神深邃带着无限的缅怀,他也是十多岁就参军,在部队里成长的人。
现在看来,这篇作品大概是程开颜这位小同志写的自传。
二十岁就缅怀过去了啊。
想到这里,他笑了笑,低头继续翻阅着稿子。
……
由于程路身体不好,在新兵训练很艰难,两个月后才完成,勉强合格。
他被分配到边境前线一个名叫尖刀连的地方。
在这里,他经常被一个名叫陈老二的老兵欺负,说他会做逃兵,是不愿意下乡逃到部队里来的。
程路倒也能接受,而且还有连长关照他,日子倒也过得去。
于是他就在这里生活了下来,除了日常训练之外,程路做的最多的事情,就是写日记。
一本很厚的日记本,这是母亲送给他的,叮嘱他说要每天都写。
这样一来,母亲就能从日记上看到他在部队里度过的每一天。
不会错过他从军的这段时光。
第二年,尖刀连调往前线打仗。
他也上了战场,虽然表现得有些狼狈,但还算及格。
绚烂的落日,盛茂的原始森林,飘燃的硝烟,牺牲的战士,残肢断臂,被坦克履带碾压而过,血肉糜烂,冷白的骨头碴子扎进土壤里,与其混作一团。
这么天,军区文工团的表演小组来了。
而他们回到驻地后,猩红的舞台上,文工团姑娘们依然在舞台上欢快地唱着《英雄赞歌》,台下战士们也热烈的鼓着掌。
一切都在鲜明的对比下,显得那么虚妄,残忍。
令魏巍不知不觉间屏住呼吸,发出近乎呓语和不可思议的声音:
“他以主角亲身经历的视角和心理描写,将“舞台上的欢快颂歌”与“战场上的年轻碎尸”,作蒙太奇电影般的对照,几乎剥去了战争叙事的浪漫外衣,对几十年以来部队中盛行的“英雄主义”祛魅!”
“这里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既是战争的旁观者,也是被战争异化的工具。
他们的天真与战争的残酷形成的张力,构成对“青春奉献”的尖锐反讽。”
“如此冷峻残美的笔锋,放在如今的军旅文学界中,堪称惊世骇俗!”
他想到刚才徐怀中对《射天狼》评价,不禁摇了摇头。
这才叫冷峻、尖锐。
像一把手术刀,几乎要将盛行的英雄主义,集体主义解构。
《芳华》绝对不是一部简单的作品!
魏巍心中笃定道。
他抬起手腕,看了眼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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